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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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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234號李葉錦治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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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
               南院揚民禮112年度訴字第223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葉錦治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
   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234號拆屋還地事件應送達被告李葉錦
  治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26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15
  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9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3-01-09
  • 更新日期:113-01-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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