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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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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1588號林大立,林俊彣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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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南院揚民雨110年度訴字第15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大立、林俊彣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58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相對人林大立、林俊彣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2月26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再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吳昕韋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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