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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1588號林大立,林俊彣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南院揚民雨110年度訴字第15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大立、林俊彣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58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相對人林大立、林俊彣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2月26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再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吳昕韋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