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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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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8355號呂秀錦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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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慎字第13835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呂秀錦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8355號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呂秀錦間清償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8  日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1-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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