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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1469號廖明韵之囑託查封登記函、不動產鑑價通知函、指界通知函各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廉字第414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廖明韵之囑託查封登記函、不動產鑑價通知函、指界通知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1469號債權人張慕筑與債務人廖明韵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廉股書記官曾建中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1-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