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15號陳彥宏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南院揚民繼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1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彥宏(身分證統一編號:R12*****81號)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1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陳彥宏(身分證統一編號:R124981481號)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2月21日上午11時15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1-05
- 更新日期:113-01-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