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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0560號吳美鳳之自動履行命令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良字第1005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美鳳之自動履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0560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吳美鳳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1-05
- 更新日期:113-01-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