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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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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06號包忠和(即包文嬌之繼承人)之通知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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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南院揚民謙112年度訴字第80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包忠和(即包文嬌之繼承人)之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0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包忠和(即包文嬌之繼承人)之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2月5日10時整於系爭土地進行測量。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彭蜀方
  • 發布日期:113-01-02
  • 更新日期:113-01-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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