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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裁全聲字第19號凃錦樹之裁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裁全聲全字第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凃錦樹之民事裁定1件。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裁全聲字第19號聲請人陳建助與相對人凃錦樹間撤銷假處分裁定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全股書記官黃浤秝
- 發布日期:112-12-29
- 更新日期:112-12-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