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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217號趙正順即黃旺之繼承人、林友翔即黃旺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南院揚民子112年度訴字第221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趙正順即黃旺之繼承人、林友翔即黃旺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21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趙正順即黃旺之繼承人、林友翔即黃旺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2月2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王珮君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