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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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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235號許慧君即許莊灣繼承人之112年12月18日民事聲請更正暨陳報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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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南院揚民流111年度訴字第23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慧君即許莊灣繼承人之112年12月18日民
   事聲請更正暨陳報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23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許慧君
  即許莊灣繼承人之112年12月18日民事聲請更正暨陳報狀繕
  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再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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