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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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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南院揚111年度司執速字第字第36032號號黃俊耀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俊耀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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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速字第360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俊耀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6032號債權人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俊耀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蔡佳玲

  • 發布日期:112-12-25
  • 更新日期:112-12-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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