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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1990號林家全即林和田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慎字第61990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戌字第2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家全即林和田之繼承人之公告三個
月應買通知 (112年12月18日至113年3月17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慎字第61990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112-61990)與債務人林張淑雲即林和田之繼承
人等七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
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戌字第278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戌
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慎股書記官黃敏純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慎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2-12-18
- 更新日期:112-12-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