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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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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6398號張偉恭之公告三個月應買通知 (112年12月18日至113年3月17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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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良字第136398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亥字第5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偉恭之公告三個月應買通知 (112

      年12月18日至113年3月17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良字第13639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偉恭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亥字第500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2-12-14
  • 更新日期:112-12-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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