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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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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407號蔡雪苓之準備書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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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南院揚民丙112年度訴字第140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雪玲之準備書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407號返還租賃物等事件應送達被告陳雪玲之準備書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3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書記官   謝婷婷

 

  • 發布日期:112-12-14
  • 更新日期:112-12-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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