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407號蔡雪苓之準備書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南院揚民丙112年度訴字第140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雪玲之準備書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407號返還租賃物等事件應送達被告陳雪玲之準備書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3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書記官 謝婷婷
- 發布日期:112-12-14
- 更新日期:112-12-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