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904號吳明財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112)存 字第 904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904號提存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賢股司法事務官蔡麗秋與受取權人吳明財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吳明財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伍 ○ ○
- 發布日期:112-12-12
- 更新日期:112-12-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