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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1842號周芳賢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芳賢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84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
達被告周芳賢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附記:再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2-12-08
- 更新日期:112-12-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