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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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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010號方威然之開庭通知、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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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
               南院揚民丁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方威然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告方威然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1月17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1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書記官   李佳芮
 
 
  • 發布日期:112-12-07
  • 更新日期:113-06-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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