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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158號楊若威之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
南院揚民耕112年度訴字第115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若威之視為撤回函通知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15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楊若威之視為撤回函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112年11月9日視為撤回函。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 日
書記官 林政良
- 發布日期:112-12-01
- 更新日期:113-06-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