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126號郭明全之言詞辯論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0日
               南院揚民禮112年度訴字第112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明全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12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郭明
    全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1月11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15
    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2-11-30
  • 更新日期:112-11-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