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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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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3439號李登旺、李法金、李榮華、蕭仲尼、李文魁、李自在、李光燦、王織、李有貴、李宜斌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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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清字第934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登旺、李法金、李榮華、蕭仲尼、李文魁、李自在、李光燦、王織、李有貴、李宜斌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3439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徐賢平即陳金線之繼承人、陳甜蕊兼陳金線之繼承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清股書記官陳麗欽
 

  • 發布日期:112-11-29
  • 更新日期:112-11-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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