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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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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15號陳彥宏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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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南院揚民繼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1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彥宏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1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陳彥宏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28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謝明達
  • 發布日期:112-11-29
  • 更新日期:112-11-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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