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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057號李坤榮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
南院揚民耕112年度訴字第5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坤榮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李坤榮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1月2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附記:第6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政良
- 發布日期:112-11-22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