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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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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953號陳世宏、陳香吟、陳董和之言詞辯論通知、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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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
               南院揚民禮112年度訴字第195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董和、陳世宏、陳香吟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1件、起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953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被告陳
    董和、陳世宏、陳香吟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
    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26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
    第15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2-11-21
  • 更新日期:112-11-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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