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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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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912號蘇文虎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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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南院揚民亥109年度訴字第91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文虎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訴字第912號拆屋還地等事件應送達被告蘇文虎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19日下午5時整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李崇文
 

  • 發布日期:112-11-20
  • 更新日期:112-11-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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