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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他調訴字第000002號徐世宗之民事準備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南院揚民壬112年度他調訴字第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徐世宗之民事準備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他調訴字第2號宣告調解無效事件應送達被告徐世宗之民事準備狀繕本,現由本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原告112年11月13日所提之民事準備狀繕本。
附記:第3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 發布日期:112-11-15
- 更新日期:113-06-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