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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05號蔡王瓊英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
南院揚民寧112年度訴字第80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王瓊英之起訴狀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
、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0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蔡王瓊
英之起訴狀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現
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13日16時30分在本院第18法
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2-11-14
- 更新日期:112-11-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