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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3956號邱志宏之112年12月20日下午2時整改訂分配期日通知1件、分配表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意字第1039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志宏之112年12月20日下午2時整改訂分配期日通知1件、分配表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395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邱志宏間清償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意股書記官王翊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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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地院111司執103956號分配表(112.11.9)pdf
- 發布日期:112-11-13
- 更新日期:112-11-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