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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496號葉錦雲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沛津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錦珠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美娥即葉連寧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合字第66496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戌字第5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錦雲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沛津即
葉連寧之繼承人、葉錦珠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美娥即葉
連寧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12年12月15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合字第6649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葉錦雲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沛津
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錦珠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美娥即
葉連寧之繼承人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
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
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戌字第53號,戌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合股書記官林書婷
- 發布日期:112-11-12
- 更新日期:112-11-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