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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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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496號葉錦雲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沛津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錦珠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美娥即葉連寧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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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合字第66496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戌字第5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錦雲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沛津即

      葉連寧之繼承人、葉錦珠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美娥即葉

      連寧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12年12月15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合字第66496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葉錦雲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沛津

      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錦珠即葉連寧之繼承人、葉美娥即

      葉連寧之繼承人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

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

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戌字第53號,戌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合股書記官林書婷

  • 發布日期:112-11-12
  • 更新日期:112-11-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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