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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1003號劉來受之起訴狀繕本及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南院揚民溫110年度訴字第10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來受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00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劉來受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28日10時整在本院第1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淑芬
股別:溫股
- 發布日期:112-11-10
- 更新日期:112-11-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