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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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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592號謝孝宇即陳孝宇即陳銓益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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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孝宇即陳孝宇即陳銓益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592號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應送達被告謝孝宇即陳孝宇即陳銓益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10月17日宣示判決筆錄。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 發布日期:112-11-06
  • 更新日期:113-06-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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