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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1452號閻勇顥之民事更正聲請狀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閻勇顥之民事更正聲請狀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452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閻勇顥之民事更正聲請狀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民事更正聲請狀內容要旨:更正起訴狀債務人「閰勇顥」為被告「閻勇顥」。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王珮君
股 別:祿股
- 發布日期:112-11-06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