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1794號唐國偉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唐國偉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794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唐
國偉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14日14時30分在本院第18
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
場。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2-11-03
- 更新日期:112-11-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