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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799號林南柱之開庭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南院揚民生112年度訴字第179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南柱之開庭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799號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等事件應送達被告林南柱之開庭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7日下午3時45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原告)
股 別:生股
- 發布日期:112-10-31
- 更新日期:113-06-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