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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401號蘇榮瑞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南院揚民順111年度訴字第140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榮瑞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40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
告蘇榮瑞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13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
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惠萍
股 別:順股
- 發布日期:112-10-30
- 更新日期:112-10-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