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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178號黃士勛即黃勝珷即黃砇琛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各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南院揚民川112年度訴字第17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士勛即黃勝珷即黃砇琛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7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黃士勛即黃勝珷即黃砇琛
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28日下午3時5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 發布日期:112-10-27
- 更新日期:112-10-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