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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南簡字第001414號陳怡安之判決、裁定正本各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怡安之裁定正本一件、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南簡字第1414號代位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怡安之裁定正本一件、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10月26日民事判決、112年10月26日民事裁定各一件。
附記:第4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6 日
書記官 蕭雅文
- 發布日期:112-10-26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