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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405號林金城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6日
南院揚民雨112年度訴字第140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金城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複丈成果圖影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40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林金城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複丈成果圖影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20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6 日
書記官 吳昕韋
- 發布日期:112-10-26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