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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9471號楊勝復之分配期日通知 乙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如字第39471號
(委外案號:111南金職亥字第5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勝復之分配期日通知 (112年11月
30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如字第39471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楊勝復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1南金職亥字第567號,亥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如股書記官陳杰瑞
- 發布日期:112-10-25
- 更新日期:112-10-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