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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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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0134號黃士勛即黃勝珷即黃砇琛之視為撤回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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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士勛即黃勝珷即黃砇琛之視為撤回通知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3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黃士勛即黃勝珷即黃砇琛
      之視為撤回通知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 發布日期:112-10-24
  • 更新日期:112-10-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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