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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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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260號NGUYEN THI XOAN(阮氏川)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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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刑榮112年度金訴字第12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NGUYEN THI XOAN(阮氏川)之傳票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2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金訴字第1260號被告NGUYEN THI XOAN(阮氏川)等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下午2時整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徐慧嵐
 

  • 發布日期:112-10-23
  • 更新日期:112-10-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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