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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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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新簡字第608號Bordios Jenny Alday之撤回暨庭期取消通知及撤回狀繕本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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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Bordios Jenny Alday之撤回暨庭期取消通知及撤回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新簡字第608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Bordios Jenny Alday之撤回暨庭期取消通知及撤回狀繕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原定於113年1月18日上午9時2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臺南市新市區富強路12號)開言詞辯論庭,但因原告撤回,故庭期取消毋庸到庭。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國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
書記官 柯于婷
 

  • 發布日期:112-10-18
  • 更新日期:112-10-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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