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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簡字第000543號郭淑惠、郭益山之民事判決正本2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淑惠、郭益山之民事判決正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簡字第543號遷讓房屋事件,應送達被告郭淑惠、郭益山之民事判決正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9月7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二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王珮君
股 別:祿股
- 發布日期:112-10-17
- 更新日期:113-06-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