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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96號張淯即張祺鑫之通知清償明細表函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助西字第7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淯即張祺鑫之通知清償明細表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96號債權人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淯即張祺鑫間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西股書記官周信義
- 發布日期:112-10-13
- 更新日期:112-10-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