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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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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簡字第000735號蘇敬淳、黃盈華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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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敬淳、黃盈華即黃老吉之繼承人之言詞辯
      論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簡字第73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蘇
    敬淳、黃盈華即黃老吉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9日14時50分在本院第18法
    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


附記:再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2-10-11
  • 更新日期:112-10-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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