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新小字第391號溫建睿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補充判決)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溫建睿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補充判決)。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新小字第391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溫建睿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補充判決),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10月3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3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   日
書記官 柯于婷

  • 發布日期:112-10-03
  • 更新日期:112-10-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