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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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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1643號王照櫻即王謝明珠之繼承人(Wang Chao Ying)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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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1司執助簡字第16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照櫻即王謝明珠之繼承人(Wang Chao Ying)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1643號債權人妙興租賃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照櫻即王謝明珠之繼承人(Wang Chao Ying)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簡股書記官賴佳柔
 

  • 發布日期:112-10-03
  • 更新日期:112-10-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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