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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985號林朝順之期前改定分配表而另定分配期日函一件(定於民國112年10月27日上午10時整分配,含更正分配表)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朝順之期前改定分配表而另定分配期日函一件(定於民國112年10月27日上午10時整分配,含更正分配表)。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0985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朝順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源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9-23
- 更新日期:112-09-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