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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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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1258號阮氏蘭之言詞辯論通知、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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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阮氏蘭之言詞辯論通知、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258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應送達被
    告阮氏蘭之言詞辯論通知、起訴狀繕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29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3
    1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
    到場。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惠萍

股       別:儉股

  • 發布日期:112-09-22
  • 更新日期:112-09-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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