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000756號黃芳惠之109年4月10日民事起訴狀及歷次書狀繕本各1件、通知書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南院揚民流109年度訴字第75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芳惠之109年4月10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0
9年7月1日履勘函、109年7月21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09年
10月12日民事陳報分割方案狀繕本、109年11月19日民事
陳述意見二狀繕本、109年12月3日民事聲請更正方案狀繕
本、109年12月18日民事聲請更正方案二狀繕本、110年3
月23日民事陳報分割方案狀繕本、110年7月28日囑託鑑定
函、110年8月8日民事補正暨陳述意見狀繕本、110年10月
22日函、110年12月22日履勘函、111年4月22日民事更正
分割方案三狀繕本、112年5月29日民事變更聲明暨準備書
狀繕本、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正本、112年12月18日下
午2時50分言詞辯論通知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訴字第75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黃芳惠
之109年4月10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09年7月1日履勘函、109
年7月21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09年10月12日民事陳報分割方
案狀繕本、109年11月19日民事陳述意見二狀繕本、109年12
月3日民事聲請更正方案狀繕本、109年12月18日民事聲請更
正方案二狀繕本、110年3月23日民事陳報分割方案狀繕本、
110年7月28日囑託鑑定函、110年8月8日民事補正暨陳述意
見狀繕本、110年10月22日函、110年12月22日履勘函、111
年4月22日民事更正分割方案三狀繕本、112年5月29日民事
變更聲明暨準備書狀繕本、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正本、11
2年12月18日下午2時50分言詞辯論通知各1件,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18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
21法庭行言詞辯論。
裁判書內容: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再開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2-09-19
- 更新日期:112-09-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