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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000756號被告嚴英仁即黃芳齡之繼承人之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正本、通知書各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南院揚民流109年度訴字第75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嚴英仁即黃芳齡之繼承人之112年9月18日民
事裁定正本、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訴字第75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嚴英仁
即黃芳齡之繼承人之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正本、通知書各
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18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
21法庭行言詞辯論。
裁判書內容: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再開辯論)。
附記:再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2-09-19
- 更新日期:112-09-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